奉节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推行合议制度 |
http://www.ynajj.com 2013-10-10 09:29:42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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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奉节县安监局推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,以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。 案件合议制度规定,除适用简易程序外,安监部门办理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时,在完成案件调查的两日内,由三名或以上(单数)办案人员组成合议组,其中一人主持,对案件进行推理、分析讨论,针对违法事实,运用法律条文得出案件处理意见。案件合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合议组每个成员都必须就案件的违法事实及其认定证据、处罚意见及其依据、办案程序等充分发表意见:认为违法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程序合法的,依法提出给予处罚的具体意见。 认为具有不予处罚、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情节的,提出不予处罚、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意见;认为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,提出移送意见,其中认为构成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,提出移送司法机关意见;认为违法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或者存在程序缺陷的,提出补充调查取证或完善执法程序意见;认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,提出申请撤案意见。 案件合议必须制作全面完整、客观真实的合议记录,合议中的不同意见如实记入笔录,并由合议组成员签名。案件合议形成结论后,案件承办人写出案件审理报告,连同案卷材料报县安监局法制科审核。 (汪才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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